
六遷校址 五易校名
清光緒十五年(1889)秋,廣州惠愛八約浸信會禮拜堂的教牧和信徒李濟良(1858-1951)、馮景謙、廖德山(1868-1924)及李賢士(1854-1950)諸人,為遵照聖經訓誡,避免信徒子女入讀世俗學塾,並習染跪拜偶像之風,希望興辦一所華人基督教學校。11月28日,李濟良牧師在四鄉傳道人大會上報告成立書塾本意,獲眾支持,學校定名「培正書院」,義取「培植教會子弟,免送俗塾,有失正虞也。」1890年1月16日,學校正式開課。

內外交困,惨淡經營
民國以後,學生人數急增,學校遂加建宿舍以應需求,惟引致負債累升。1918年黃啟明履任中學校長後,於1919及1929年三度親身赴美、加、澳等地,向當地華僑籌得數十萬元,用以購地興建古巴堂、美洲堂、澳洲堂、美麗金堂、圖書館、芳園等建築,既令培正走出財困,又使培正得以不斷發展,締造「北有南開,南有培正」的美譽。
上世紀20年代,非基督教運動席捲全國,其論調為西方國家利用宗教侵略中國,教會教育是奴隸教育,教會學校是壓制愛國運動的幫凶。支持者動輒以罷課、罷考、退學為要脅,而華南地區以廣州響應最為積極。培正作為教會學校自然受到牽連,但所承受的衝擊遠較其他教會學校為輕,從未發生罷課或退學的事情。這與學校的管治體制、政治取向與師生關係有密切關係。
非基督教運動又衍生了收回教育權運動。1924年10月,全國教育會聯合會議決取締外國人在國內辦學,並限令學校之內不得傳佈宗教。翌年11月16日,國民政府頒佈〈外人捐資設立學校辦法〉,正式收回教育主權,規定傳教學校須由中國人擔任校長,並須以私校名義向政府立案登記,接受監管。同年,培正申請立案,同時取消聖經科為必修科,學生可自由參加宗教活動。1928年11月14日,獲教育廳批准立案,依法令更名為「私立廣州培正中學」。
黃啟明校長任內,積極籌辦分校,以應國內教育需要。先是1931年於西關永慶巷開設分校,繼而於1933年在香港何文田購地五萬呎開辦香港分校,至1937年租借了盧家花園開辦澳門分校,為培正的教育事業奠定不拔之基。
